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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通过涉台恶法,妄图扭曲联大2758号决议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26日报道,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国际团结法案”,该法案由美国8名所谓的“友台”众议员联合抛出,内容妄指联合国2758号决议未处理台湾与台湾人民在联合国或任何相关组织的代表权问题,也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关系上采取立场,并呼吁“美国在各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抵抗中国试图扭曲有关台湾的决议、文字、政策或程序的作为”。

该法案获众议院通过后,立刻挑动了一撮“独派”分子的敏感神经。台外事部门发言人刘永健第一时间附和,美国国会的举动“极具意义”,对此“表示诚挚肯定与感谢”;民进党民代赵天麟鼓吹,这样的法案代表“正式触及讨论台湾在联合国的法律地位”。然而,除了民进党当局之外,台湾其他政党均对此“无感”,台湾民众党民代邱臣远表示,既然美国如此“挺台”,不如进一步增强台美双方的实质经贸关系;国民党民代陈以信强调,该法案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即便通过也仍未超过美国“一中政策”范围,尤其是该法案为美国国内法,无法影响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

台湾“中华战略学会”研究员张竞也在媒体撰文批评,“台湾国际团结法”是“登错舞台唱错戏”。因为对于联合国大会决议案的解释权,绝对不会是由美国或是任何一个单一国家所决定。若美国真的想要重新解释2758号决议,就必须在联合国大会提案讨论,并由全体会员国表决。但是,美国会正式提案吗?提案讨论后能获得多数会员国赞成吗?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

事实上,从1952年的《旧金山和约》开始,部分美方人员以及别有用心的“台独”分子不断操作“台湾地位未定论”,企图从“法理”层面实施“台独”,然而这一说法早已遭历史与现实驳斥。首先,“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具有国际法依据。《旧金山和约》与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兹坦公告》相冲突,后两份公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法明定,“战后台湾归属中国”。其次,“台湾是中国的领土”符合国际法中的政府继承原则,政权更迭、但中国主权未变,国际法主体地位也未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完全享有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国的领土主权。最后,“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一法律地位得到世界各国认可。美国也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强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正如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所指出的,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前提。在此基础上,联合国通过决议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表明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都应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美方此次操弄所谓的法案,试图割裂台湾和大陆、否定一个中国原则,是故意扭曲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美方粗暴干涉他国内政,妄想为“台独”分裂势力谋取国际空间;而民进党当局则“随美起舞”,妄图借机鼓吹美国证实“一中一台”,是纯粹的痴心妄想,用错误荒谬的、未成型的法案否认联大2758号决议的企图终将是徒劳的。

来源:海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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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美国众议院通过涉台恶法,妄图扭曲联大2758号决议》发布于20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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