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记者 陆乐
签订责任书,一直是我们确保重要工作顺利推进,用以明确责任、接受监督、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
日前,有这么一份责任书备受关注。在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就提到,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前自然资源部正会同相关部门与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
签订责任书就相当于签下了“军令状”,体现出的是一种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工作方式。今天,已阅君就来聊聊这个各级领导干部都常签的“军令状”。
一
在现代社会,责任书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如政府机构、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
在责任书中,通常会明确各方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责任书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比如,从1998年起,吉林省四平市连续多年由地区防汛抗旱指 挥部与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签订防汛工作责任书,再由县(市、区)一层层签署责任书到水库、堤坝。
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曾经透露,他们的责任书由三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目标和原则,主要包括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
第二部分是具体任务和指标,主要是当年要做的工作,诸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办事人员以及其他更为具体的任务等。
第三部分是奖惩办法,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表现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反之,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或者在紧要关头不担当作为的,要视情节予以处罚。
已阅君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在政务领域的责任书,结构大抵与以上防汛责任书类似,主要包含三方面含义:
一是“确责”,即明确签订者对某方面事务负有责任。
二是“履责”,既然签了就要落实,就要按照“白纸黑字”的内容去做。
三是“追责”,如果签了字、作了承诺,但没有做到,就要被追究履职不力的责任。
近年来在浙江,需要签订责任书的工作不少。在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将工作领域分解细化、逐级签订责任书,最终在最基层做到责任具体到人,成为了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自然资源部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就是其中的一个案例。在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与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以前,浙江已有所行动。
2022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出炉。这份去年浙江省委的“一号文件”明确,要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省市县三级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签了责任状,就有了硬任务、硬压力。在基层落实重要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时,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明晰,能有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
责任书虽好,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却有沦为“白条”的迹象。
究其原因,是责任书“太多了”。
已阅君在基层采访时,就有基层干部吐槽:“上级不管部署什么工作,都喜欢让下级签个责任书。”
2018年,浙江省纪委督导调研组经过明察暗访发现,上级以责任书形式布置给乡镇的任务越来越多。比如根据某个街道公开发布的科室职责划分表,一个城管科就被责任书“布置”了大量工作:不仅要负责街道区域内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管理、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任务,还要负责文物保护、废旧物品回收管理等近20项工作。这还不包括要协助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
更让基层苦恼的是,签订责任书的许多工作都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才能处理,而一些部门并没有提供相关指导培训。
更有甚者,还会出现责任书和属地实际完全脱离的情况。
2020年,新华社曾经报道过,某地为“层层压实责任”,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签完责任书,村支书很无奈:“我们附近压根没有高速公路,咋管理呢?”
在已阅君看来,少数地区出现责任书的“泛化”,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是难以根除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痼疾。一些领导同志缺乏担当,满足于做“二传手”,把上级布置的任务,通过责任书方式直接派给下级。如此,各级共同任务变成基层的独家任务,共同责任变成基层责任。
其二,是对“一票否决”的滥用。除了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明确的项目以外,一些地方还自己“夹带私货”。比如在外省,就曾有区政府将治理住宅区油烟纳入一票否决项目;还有一些地方,报刊征订、档案管理等工作也要一票否决。
其三,是考核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空对空的责任书泛滥。有些地方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年底时没有统一核验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好或者没完成的没有进行调查和追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没有给予处罚。
三
怎样让责任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归根结缔还是两个字: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抓落实工作。他在浙江工作期间,把2004年作为全省围绕“八八战略”这条主线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狠抓落实年”。
他还指出:“必须把抓落实摆上重要位置,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实践表明,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抓好落实,我们的事业就能充满生机;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是空中楼阁。”
而签订责任书,正是抓落实的一项具体举措。比如,2003年末,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召开。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和时任省长,分别与11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
这份责任书,市、县、乡也都层层签订,并在年终结合“平安浙江”综合考核检查责任书落实情况。随着责任书的签署,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身上细化在全年度的具体工作中。由此,下访接访成为全省各地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家常便饭。
而要解决“责任书”满天飞的问题,关键是要给基层赋能,在给基层规定责任的同时,赋予他们对等的职权。
比如,浙江近年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就创新了一项执法编制“县属乡用”制度。通俗地说,就是让县里的执法队驻在乡镇(街道)。这就相当于,乡镇(街道)既能最快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出动执法力量,又能兼有县乡两级的执法权限。
把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下到基层后,基层干部们普遍觉得,对完成类似创卫、创文、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书,底气足了一些。
责任的另一头是担当。对上级部门来说,传达任务、压实责任没有错,但绝不是简单地将责任一“签”了之。
专家认为,责任书的制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建立在事权合理划分的基础上,不属于基层政府的事权不能进入责任书,否则容易造成上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推诿。
二是属于基层政府的事权,创造条件让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配置也要与事权相匹配。
三是绩效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长期的战略规划,需要明确年度绩效目标与当地战略规划的关系。
只有更加需要科学合理划分任务指标,让基层感受到的不是“层层甩锅”而是“层层发力”,各级领导干部才能齐心协力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打折扣地完成好,责任书也才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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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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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终身追责!领导干部的又一份“军令状”来了》发布于20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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