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千百年来,人们高歌着爱情,对爱情有着诸多的向往;为了爱情,甚至可以放弃自由和生命,在西南地区某市,曾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西南某市的女警花爱上的男犯人,为了爱情,竟然抛夫弃子,选择了了私奔。
林芝,出生于一个很普通的农家,因为是家中独女,自然得到了长辈们关爱,在父母的悉心培养下,林芝的学习成绩较为不错,她考上了西南某校一所医学院。
2000年,林芝从医学院毕业,被分配到镇中心医院工作,亲戚们见她年龄也不小了,便给他介绍了一个当警察的男朋友张刚;拗不过亲戚们的催促,林芝只能先跟张刚交往,然而接触的时间越多,她发现张刚有很多她难以忍受的缺点。
林芝跟父母提过这些,表示想要分手。
但是在父母看来,张刚家境条件较好,工作稳定,婚后能够给她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父母并不同意,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催促下,林芝选择的妥协,两人交往不到一年,便结了婚。
林芝忙于工作,张刚每天早出晚归,两人并没有共同话题。
2003年,林芝的工作发生了调动,她进入了市监狱,成为了一名女警,主要给犯人诊断疾病,检查监舍的卫生清洁以及负责经营监狱商店。
林芝五官精致、身段窈窕,由于不太爱说话,同事们私底下都叫她“冰美人”,她也一直独来独往,很少跟人产生交集,直到一个男犯人的突然闯入。
周伟,是一个盗窃犯,因多次盗窃被判刑十年;入狱后积极改造,成为了模范犯人,因为工作的需要,两人经常会交谈几句,一向热情开朗的周伟,总是会缠着她聊天,一来二去,两人也就熟络了。
林芝跟周伟谈了很多,就连一些婚姻的私事,她也告诉了周伟;周伟见她这么痛苦,开导了她一番,希望他不要将自己的命运拴在一个根本没有感情的男人身上;周伟的这一句话,彻底撞开了她的心门,自从结婚以来,从未有人跟她说过这样的话,周伟是第一个。
结婚两年,林芝跟丈夫生育一女,孩子的出生并没有挽回两人的感情,矛盾愈演愈烈,更是遭到丈夫无情的殴打,而她无人倾诉,只能将这些话告诉男犯人周伟。
2005年10月15日下午,周伟推开办公室的门,抱着一些资料走了进来,向林芝打了一声招呼:林医生,我想送你一些东西。
周伟将一叠厚厚的资料放在她桌子上,上面还有一张纸条,写道:林医生,祝你生日快乐。
林芝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原本这一天是自己的生日,她忘记了生日、丈夫也忘记了她的生日,只有周伟一个人记得,而且他送的礼物正好是她需要的复习资料,林芝的心突然被触动了。
周伟见她一言不发,以为做错了什么,转身想走,林芝突然抓住了他;感受着指尖的温度,周伟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情感了,他慢慢向她靠近,一把将她搂住……
林芝没有反抗、没有拒绝,两个人的逾越之举,让林芝内心五味杂陈;她毕竟是有家室的人,这样的行为要是被外人知道了,她该怎么做人啊!但是周伟每次出现,林芝都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情感。
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情感,自从认识了周伟,才明白什么是爱恋、什么是相思,但是两人的身份又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们,两人只能私底下偷偷来往着。
2006年7月19日,周伟趁所有人外出劳改期间,溜到了小卖部,两人刚一碰面就搂搂抱抱,就在这时,另外一位男犯人突然闯入,两人被吓了一大跳,急急忙忙逃离了现场。
周伟和林芝都怕这件事败露,在此后一段时间,两人也不敢继续见面,然而越是压抑,内心涌动的情感越是激烈;丈夫也察觉到了一些异常,便问:你是不是心里面有别人了。
林芝闻言,顿时就慌了神,她很清楚,她跟周伟之间的事情迟早会传到丈夫耳中,她该怎么办?
林芝能做的事只有两件,一,跟周伟彻底断绝关系;二,跟丈夫离婚。
这两件事看似简单,但都不容易,就算她想离婚,父母也不会同意,无奈之下,他将这件事告诉了周伟;周伟左右为难,思来想去提出了一个办法:既然这样,只能走为上策。
对于这个“走”,林芝很清楚意味着什么,她沉思了一会儿,两人想要在一起,似乎只有这个办法。
2006年9月12日,林芝租了一辆面包车,让司机停在监狱围外墙后,随后周伟跟几个犯人参加劳改,等两人会面时,周伟当机立断,脱下囚服,拉着林芝一块钻进了面包车内催促着司机一路狂奔,两人躲在城郊一处偏僻的出租屋内。
林芝被吓坏了,手机接到了许多电话,其中也有一些熟悉的号码,两人的出逃肯定被警方发觉了,她跟周伟都成了通缉犯;当天晚上林芝非常痛苦,作为一名女警,她愧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妻子,她也愧对丈夫,她喝了一些酒,想要麻痹自己。
周伟安慰着她,告诉她,等两人逃出去了,就开一家火锅店,生个孩子,一起过安稳日子;虚幻的未来,支撑着两人出逃的决心。
9月15日,周伟打算将林芝先送到大姐家,他则买了一把电工刀和尖钳准备重操旧业,然而两人在路上被守卡的警察一举抓获,短短三天的疯狂,在顷刻之间崩溃了。
林芝因为私放在押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围因为逃脱监管也被加刑5年,两人都被情感冲昏了头脑,为了所谓的爱情,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回顾 四川一27岁女警花抛弃家庭,与男犯人私奔,一周后报应来了》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请带有效截图联系Email:Hi@yami.site
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作者:
F_Robot,
转载或复制请以
超链接形式 并注明出处 峰哥博客。
原文地址《
回顾 四川一27岁女警花抛弃家庭,与男犯人私奔,一周后报应来了》发布于2023-7-14
若您发现软件中包含弹窗广告等还请第一时间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