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巧是姜家下娶来的,因为姜二少爷患有软骨病,身子像一堆黏腻的生猪肉,坐着还没3岁的孩子高。她压抑得久了,竟公然跟三少爷调起情来。姜家是这一带的大户人家,曹七巧家是开麻油店的,原本两家没什么关系,只是曹七巧也是个命苦的,父亲去世以后,哥哥嫂嫂为了那不菲的聘礼,把她嫁到了姜家,成为残废人的媳妇。当然,曹七巧自己也打了这样的算盘,她想“尝尝黄金的味道”,自家又没有,那只能通过嫁人了,她知道二少爷是个残废,而且自己嫁过去还只是个姨太太的身份,那也没关系,总算是个大户人家的少奶奶了。曹七巧知道,一屋子人没一个看得上她的,两个妯娌都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但她心高气傲,生怕别人因此看轻了她,从来不肯低调。大早上,一家人去跟老太太请安,曹七巧一进门就说个不停,抱怨老太太分了一间黑乎乎的房子给她啦,编排刚过门的三少奶奶懂礼节啦,又说小姑子女大不中留该嫁人啦,总之把一屋子的人都得罪了一遍,活脱脱一个艳俗势利的小妇人形象。三少爷姜季泽年轻又健壮,曹七巧每次看到他都浑身不自在,她知道这个三少爷也不是个安分的主,但近来却很少出去花天酒地了,所以一上来就调侃他说:“真亏新娘子留住了你,旁人跪下来怕留你也留不住。”这话,明显带着几分挑拨,姜季泽也接上了:“嫂子并没有留过,我怎见都留不住。”曹七巧更是不自在了,她挨着姜季泽坐下来,手贴在他的腿上,她要感受一下没有疾病的身体,但姜季泽明显不领情,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老实人,但礼节还是有的,那毕竟是嫂子,自家的人动不得。曹七巧瞬间绝望而愤怒,她说:“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难不成我跟了个残废的人?就过上了残废的气,沾都沾不得。”姜季泽知道惹不得,没有跟她辩,走了。曹七巧心里的怨气与愤懑一天天积攒下来,在这府上只要她在的地方就没有一刻是轻松的。她知道自己嫁过来的目的就是要把丈夫熬死,自己好继承了一份家产。
好歹她熬出来了,婆婆和丈夫相继去世了,她得到了一些“黄金”,自己搬出去可女儿和儿子一起住了,跟姜家其他几房很少往来。
有一天姜季泽突然来找她,对她表白。说就是为了她,自己才跟自家那个(妻子)好不起来。曹七巧一开始是喜悦的,以为自己等了那么多年终于见到了光,但她知道姜家的人都是有心眼的,果然她套出了姜季泽的目的,原来是想骗她卖地。她把手里的扇子直接冲他砸了过去,杨梅汤溅了他一身。疯疯癫癫了一场,她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拆散他,人活一世,想要得到那点爱,难道不该装着糊涂吗?她变得越来越扭曲,她打探儿子儿媳的房事,在麻将桌上说得风生水起。她说儿媳妇的坏话,把她的隐私当成谈资,传遍周围邻里。她害怕孤独,让儿子连夜陪她抽一整夜的烟儿,媳妇终于受不了了,自杀了。她毁坏了女儿的婚姻,说女儿是不要脸的轻骨头,她把女儿培养成了另外一个自己,逢着人就说:“嫂子,一家有一家的苦呀。”如她当年一般。
这是张爱玲《金锁记》的部分片段,当年此文一发表即引起轰动,张爱玲一下子成了知名作家,她描写上海十里洋场下的欲望与心酸,曹七巧欲爱而不能,在财欲与情欲的压抑下,慢慢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越来越扭曲。
她像个恶兽一般,无情地摧毁着身边最亲近人的幸福。张爱玲用一支玲珑温婉的笔,却阴冷地道出当时的社会背景与生活环境如何把一个朴实的女人变成一个阴鸷狠毒的吃人者。张爱玲是天生的才女,出生于贵族家庭,从小受着古典文学的熏陶,她的作品里有《红楼梦》的影子,文字肌理细腻,如精雕细琢的翡翠与玉石一般,功力深厚,思想深刻。周汝昌说:“只有张爱玲,才堪称曹雪芹知己。”她如曹雪芹一样家族由盛转衰,性情禀赋与曹雪芹也极为相似,无论风格,意境,韵味,与《红楼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是张爱玲特别之处,也是她的才华傲人之处。张爱玲堪称一个时代的传奇,她的一生如她的的作品一般,都是一个悲剧,然而就是这个悲才成就了张爱玲。张爱玲的文字与思想早熟于她的年龄而早早修炼成精,绮丽文字信手拈来,笔到之处均成绝唱,她是真正的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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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嫁给有软骨病,坐着还没3岁孩子高的男人是什么体验》发布于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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