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发改委针对新修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电力负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两个《管理办法》为何选择在此时进行修订和意见征询?
作为电力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施行的有效期限和客观形势的变化进行修订是常规性的“规定动作”。
在2010年、2017年我国曾先后发布了两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自2017年9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 年。在推动节能减排和电力经济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现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为应对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偏紧情况,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各地方和电网企业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在降低高峰时期用电负荷、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户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秩序平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此次修订面临哪些新形势、新变化?
近年来,随着高比例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以及尖高峰时段电力需求的刚性增长,叠加极端天气多发频发、企业产能恢复等因素,我国电力平衡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同时,随着智能用电手段不断丰富、绿色电力交易持续推进,我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负荷管理面临新的环境。
特别是在需求侧管理方面,从全国实践来看,多地依托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等能源服务机构,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计量控制和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新型储能、电动汽车等需求侧自愿的聚合协调优化。同时,虚拟电厂、微电网、源荷储一体等与电力系统友好互动的新业态也不断涌现,这些都成为需求响应的重要实践方式。此次修订丰富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内涵,突出了需求响应和电能替代两项重点内容。
当前,我国为何需要不断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负荷管理?
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25.6亿千瓦,是全球发电装机总容量最大的国家。其中,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超过12亿千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均居世界首位。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出力存在巨大波动性,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扩大,面对极热无风、夜间无光等情况,亟需进一步推动需求侧与供给侧加强互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应对之策,特别是少量尖峰时段,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户用电方面,电力需求侧管理可谓最为经济和优选的解决方案。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组织修订了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形成《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19日
文丨 本报记者 姚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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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闫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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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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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国家发改委公告》发布于20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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