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上用于烘托气氛的应援棒也能引发两家粉丝的“口水战”?这两日,有网友质疑华晨宇2021海口火星演唱会上所用的应援棒那个“火星能量棒”抄袭韩国男子偶像组合seventeen的应援棒“克拉棒”,引发双方粉丝争执,seventeen粉丝认为两款应援棒外观非常相似,只是颜色不一样,华晨宇粉丝则以“火星能量棒”为专利认证产品予以驳斥,并对比出多个不同之处。
28日,华晨宇演唱会主办方亚美娱乐发表声明,表明华晨宇应援棒为独家专利,并公开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表明火星能量棒专利申请日为2021年12月2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4月26日。
应援棒也能有专利?从广义上看,应援棒是粉丝支持偶像明星现场演出的灯具,起源于日韩偶像文化,对于不怎么追星的网友而言应援棒基本大同小异,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但对于明星的粉丝而言,应援棒作为偶像明星的周边产品具有唯一性和标识作用,不同的偶像明星有不一样的应援棒,甚至也有不一样的应援色,明星应援周边产品具有强烈的情感价值,尽管不少明星演唱会上可以领取免费应援棒,但应援棒仍然是明星周边二手市场中的热门产品,二手价格从几十到几百不等。或许正因为此,粉丝们对于应援棒引起的版权问题反应激烈。
明星为演唱会应援棒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也并非新鲜事,一位明星其下可能有多个应援棒外观设计专利,粉丝们也对此引以为豪,也有网友并不认为这是什么非常值得夸耀的事:“外观专利,是个人都能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外观专利含金量最低,好一点的公司都不把外观当做一个项目,有什么好吹的。”也有人从法律角度解读这个问题,认为国内外观专利权审查在查重中并不会包含国外一些小的外观专利产品,因此出现相似是正常的。
对于双方粉丝的混战,有网友大为迷惑:“先不说抄不抄袭的事儿,我比较震惊的是连演唱会挥舞的荧光棒都申请了专利?这会有人买?现在收割粉丝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理解的追星,是追榜样、追情怀。 ”
外观专利证书申请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介绍到,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原则上作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内容审查,即采用登记制度,经登记公示,即视为权利取得,从这一点上讲,外观设计专利登记证书能证明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
尽管如此,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有一位网友称:“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没有实质审查,即便是一模一样两个专利去申请登记都能申请下来……单纯拥有一张外观专利的登记证书不能证明拥有了外观的专利权。”对此,赵良善回应部分网友所言的“一模一样的专利都能通过审查并授予证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专利机构形式审查时,如发现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则不能授予证书;即使专利人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如果有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情形时,在先权利人仍可向专利机构提出无效专利申请,专利机构可宣告专利无效。”
因此,外观专利申请虽然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但也并非是简单登记,专利机构有义务对申请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已登记的外观设计进行相似性、同一性审查,确保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赵良善也建议专利机关可以建立数据库等技术系统进行识别,以确保申请的外观设计不侵权。
随着大众版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粉丝对于偶像周边的是否为正版的问题也愈发敏感,维护合法权益固然重要,而为此陷入相互攻讦倒也大可不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盛媛媛
请带有效截图联系Email:Hi@yami.site
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作者:
F_Robot,
转载或复制请以
超链接形式 并注明出处 峰哥博客。
原文地址《
华晨宇方回应应援棒已有专利,网友:这也能专利?》发布于2023-1-29
若您发现软件中包含弹窗广告等还请第一时间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