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周案例
1、正部级“老虎”被公诉,曾被批“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沈德咏被查的消息。据悉,沈德咏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在他之后,今年还有3名正部级干部被查:分别是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以及山西省政协原主席李佳。
据官方简历,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沈德咏早年曾在江西省政法委、省高院、省纪委任职。1998年,沈德咏出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当年底出任副院长。2006年,他短暂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约一年半后又回到最高法。此时,沈德咏已升任正部级的常务副院长,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称号。2018年,沈德咏转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至被查。此外,沈德咏还曾经是十六、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十六届中央纪委常委,十八、十九届中央委员。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在沈德咏离任最高法之际,他还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布一份《离职告别书》,在这封信中,他表示,“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今年9月7日,沈德咏被“双开”,通报指出,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另外,此次公诉信息中,首次披露了沈德咏受贿的几个重要时间点。
检察机关指控,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沈德咏从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起就已开始受贿,这意味着沈德咏首次受贿发生在1993年至1997年之间,至落马时最少已有25年。
2、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受贿1.25亿余元,曾支持“挖矿”
12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肖毅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
检察院还指控,2017年至2021年,肖毅在担任抚州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违背新发展理念,为从事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的企业,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电力保障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肖毅生于1962年5月,江西赣州人,一直在江西工作,曾任上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瑞金市市长、市委书记,赣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江西省驻京办副主任、主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抚州市委书记等职。2018年1月当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继续兼任抚州市委书记,2021年3月卸任。
正是在主政抚州的6年里,肖毅力推“数字经济”,而在落马后,其主推“数字经济”深藏的猫腻,终于浮出水面。2021年11月的处分通报透露,肖毅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根据据媒体报道,肖毅与苏荣、史文清案也有关联。
2007年至2013年,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2014年6月被查,2017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据报道,苏荣落马后供出的送礼名单上,就有肖毅的名字。
史文清曾担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2020年9月被查。据报道,2015年左右,赣州要在北京举办一个重要展览,史文清曾请肖毅帮忙协调。甚至连史文清进京的接送机,肖毅有时也会安排。
对于检察院的起诉指控,肖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3、涉案15亿,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12月28日,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温州市中院对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等4人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吴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官方简历显示,吴华出生于1968年12月,被查前一直任职于银行机构,而且履职地域范围主要在温州本地。他曾历任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2009年任温州银行党委委员,2010年任温州银行行长,2019年8月22日吴华在任上被查。
2020年5月,吴华被“双开”。通报称,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法院经审理的信息,吴华犯罪行为的涉案金额达15亿元以上。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吴华利用担任温州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出具履约保函、企业融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7544亿余元;2013年至2015年,吴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011年至2018年,吴华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元,造成温州银行账面损失3026.0542万元;2015年至2017年,吴华违反担保业务管理规定,未经贷审会和董事会审批,伙同他人出具其他保函3亿元。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应予以数罪并罚。吴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予以严惩。综合考虑全案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曝光台(12月24日-12月30日)
审查调查
海南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孙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 副主任康晓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进出口银行原基建办公室主任王学超被开除党籍
北京水务投资中心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母秉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逮捕公诉开庭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沈德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一审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孟焕然 综合报道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上观新闻、政知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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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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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一周反腐档案|最高法原副院长贪腐25年;支持“挖矿”的副部受》发布于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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