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博客

首页 » UC编辑部奇闻 » 「解读民法典」丈夫意外车祸,有多套房产的公公和只有唯一住房的儿媳谁应卖房给伤者治病?

「解读民法典」丈夫意外车祸,有多套房产的公公和只有唯一住房的儿媳谁应卖房给伤者治病?

「解读民法典」丈夫意外车祸,有多套房产的公公和只有唯一住房的儿媳谁应卖房给伤者治病?

「解读民法典」丈夫意外车祸,有多套房产的公公和只有唯一住房的儿媳谁应卖房给伤者治病?

丈夫突遭车祸致全身瘫痪,为筹措医疗费用,明明有四套房产的公公要求儿媳卖掉她和丈夫仅有的一套住房,儿媳认为卖房后自己无处安身,公公婆婆完全可以卖掉多余的房产救儿子。救治亲人的义务该由谁承担?

——应当由妻子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受伤的儿子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与父母均为独立个体,不存在俗话说的“父债子还,子债父偿”。成年子女的债务,均应自行偿还,在法律上,父母并没有卖房救子的义务。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作为他的妻子,有义务去卖房救助。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AM738/长春FM91.6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播出时间:周一至周日

7:37、12:57、17:27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推荐】妈妈我想买广告位,买,买一个够吗?,够了谢谢妈妈,妈妈真好!

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作者: F_Robot, 转载或复制请以 超链接形式 并注明出处 峰哥博客
原文地址《 「解读民法典」丈夫意外车祸,有多套房产的公公和只有唯一住房的儿媳谁应卖房给伤者治病?》发布于2022-7-8
若您发现软件中包含弹窗广告等还请第一时间留言反馈!

分享到:
打赏&捐助 分享到QQ空间

评论

游客

  • 看不清楚?点图切换
切换注册/找回用户名密码

登录

Tips:2023-04-20于系统原因部分账号将被删除,届时请重新注册!

切换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