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新网消息,6月1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进展与成效,并答记者问。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董志毅介绍,“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之后,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启动了事故技术调查工作,在4月20号,对外公布了事故调查的初步报告和情况通报。目前,事故调查部门正严格按照调查程序,仍在持续深入开展残骸及资料证据检查、飞行数据分析、实验验证等相关工作。后续,随着调查工作的推进,民航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技术调查的情况进展和相关信息。
在“3·21”事故发生之后,民航局立即开展了以思想认识、队伍建设、规章标准执行、管理链条、保障能力、责任落实等“六查”为重点的行业安全大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民航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国务院安委会各项工作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进行分解细化,持续加大民航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近期,民航局在全行业大力开展“安全吹哨人”的行动,目的是进一步加强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对民航安全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以便更及时、直接发现并防范民航安全运行中的风险。
民航局回应东航坠机事故调查初步报告
目前《“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初步报告》已完成。针对相关问题,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勇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问: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民航规章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以及国内民航规章的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的国家应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完成调查初步报告并向国际民航组织和参与调查国送交。
此外,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手册》的指导性建议,初步报告可以采用最终报告的格式,主要内容为飞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航空器损坏情况、机组及有关人员信息、航空器信息、记录器情况、残骸分布情况等经过确认的事实信息以及后续调查工作计划。
问:初步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初步报告》主要包括飞行经过、机组机务人员、适航维修、残骸分布等事实信息。
由于30天内几乎不可能完成一起运输航空事故的原因分析工作,初步报告一般不涉及原因分析及结论。本次事故调查存在诸多困难,目前所能获取的证据较为有限,因此初步报告主要内容为现阶段掌握的基本事实信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问:后续调查工作计划有哪些?
答:后续,技术调查组将依据相关程序继续深入开展残骸识别、分类及检查、飞行数据分析、必要的实验验证等调查工作,科学严谨查明事故原因。
航空器事故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航空器适航状态、飞行员操作、驾驶舱资源管理、天气环境以及空管指挥等多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必要时还需大量实验验证工作。
从历史上看,空难调查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国际上运输航空器事故调查耗时通常在2年以上,而复杂的事故调查耗时会更长。例如2009年法航447空难发生后,直到3年后才公布最终调查报告。而我国伊春空难调查,也用了将近2年的时间。
尽管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我们将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结论。一旦调查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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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东航事故调查进展,最新回应》发布于20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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