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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放弃申请专利初衷可嘉,但行为并不值得鼓励

文丨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您为什么要选择在国际上公开,放弃(申请)专利?”“我只想病人能好。”著名血液学专家王振义一改“杀死肿瘤细胞时损害正常细胞”的疗法,引导肿瘤细胞“弃邪归正”,让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成首个可被治愈的肿瘤。为救更多人,他放弃申请专利,使得一盒药仅290元,且已纳入医保。

对于王院士的义举,舆论纷纷点赞,放弃申请专利选择向全世界公开,意味着药企可以免费使用这一新技术生产药物,大大降低药物的价格。但是,激赏放弃申请专利,不要误以为申请专利不好,积极申请专利、加强专利保护,更有利于推进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

从全世界范围看,“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亦即每万人拥有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研产出质量和市场应用水平的综合指标。因此,申请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过去20多年来,我国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增强,有关统计显示,中国在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提升至第十四位,较2018年上升3位,稳居中等收入经济体首位;2019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专利申请5.9万件,跃居世界第一;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6339件,位列全球第三。

但对于专利申请、保护,还存在薄弱之处,社会也存在误区。比如,有科研人员重视发表论文,而不重视申请专利,论文介绍的新成果被国外企业转化,申请专利,并推进产业化。再就是,我国科研成果的整体转化率并不高,一些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没有发挥科研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这些获得专利而没有转化的科研成果也被称为“沉睡专利”。

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等。这都反映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清新认识。

对于专利,科研人员放弃申请、专利权人放弃专利、开放专利是不同的概念。放弃申请,即公开技术,不申请专利。放弃专利,即申请之后,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人不再主张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开放专利,则是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对于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专利是2020年新修订的《专利法》建立的一项新的专利许可制度,这一制度可以大幅降低专利许可谈判的难度,大幅减少专利的交易成本,既保护专利,又推进专利的交易、使用,是比放弃申请专利,更合适的方式。

从舆论角度说,科学家放弃申请专利,展现了不为利益的胸怀,因此,会不自觉地把放弃申请专利“道德化”,这是需要避免的舆论情绪。放弃申请专利是科学家个体的选择,而从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看,放弃申请专利并不值得鼓励,全社会应该形成鼓励专利申请,积极保护专利的意识。对于可以可用来生产救命药的专利,可以通过开放专利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降低药物价格。另外,降低药物价格,更重要的是降低中间商赚取利润。在开放的市场中,很多药物的价格都会降下来。

前述《规划》提出,要坚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工作,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是推进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需要坚持的原则。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责编邮箱:yanguihua@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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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院士放弃申请专利初衷可嘉,但行为并不值得鼓励》发布于2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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