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间,ST华钰收到西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如下:
经查明,道衡投资、华钰矿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华钰矿业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刘桂英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西藏开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开恒)、西藏诚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诚康)由刘桂英直接控制,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即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西藏开恒、西藏诚康与华钰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华钰融信经贸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销售总金额为17,688.71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1.51%,2017年销售总金额为38,910.26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 25.32%;
2018年上半年销售总金额为16,016.61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8.86%,2018年销售总金额为31,989.86万元,占华钰矿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7.7%。
根据相关规定,华钰矿业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经查,华钰矿业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因刘桂英担任华钰矿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道衡投资的董事兼总经理,且为时任华钰矿业董事长刘建军之妹,道衡投资及刘建军均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经查,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此外,华钰矿业未立即披露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华钰矿业时任董事长刘建军、时任总经理徐建华、董事会秘书孙艳春是对华钰矿业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内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二)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
(三)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董秘被罚60万元
公告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华钰矿业上述违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孙艳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之一,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董秘2020年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为56.2万元,这样算来,意味着一年工资白领了。
市场层面,2021年12月22日,ST华钰股价为13.9元,随后经历20个交易日,股价持续下挫,2022年1月20日,ST华钰收报11.55元,跌2.70%,总市值为64.1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公开资料报道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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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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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这家上市公司董秘一年工资被罚光!啥情况?》发布于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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