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前在京召开,据媒体报道,会议首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这次修订,首次对“歧视妇女”的具体含义进行规定。同时,法律还将丰富人格权益保障内容,对精神控制残害妇女的行为作出禁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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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精神控制、精神伤害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从法律上给出定性,给予惩罚,在舆论场上常有纷争。究其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比如言语性骚扰女性、对女性进行PUA(精神打压与控制)的做法,常常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被伤害的女性甚至维权无门。
相比暴力伤害,言语与精神伤害更加隐蔽,危害可能更大。我们不会忘记,媒体曝光的那些“女德班”,打着“提高女性德行修养”的旗号,实际上限制女性自由,损害女性尊严,不仅无助于改变女性的弱势地位,还导致很多女性变得自卑和恐惧。
我们也不会忘记,一些PUA机构通过各种话术,诱骗和打压女性。在工作、学业和情感领域都存在此类现象,甚至发生女性在被精神控制后自杀的悲剧。往事历历在目,如果不能用法律武器捍卫女性权利,还将有其他无辜女性成为受害者。
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相关法条,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女性的权利与尊严,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与此同时,我们将来还要落实好相关法规,避免那些罪恶与丑陋的现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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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非暴力化手段伤害女性的现象一直在变化。有“女德班”这样的线下课程,也可能是网上聊天时的洗脑术,还有可能是其他言语骚扰、打压矮化等变体。但只要违背女性意志、打压女性尊严、损害女性权利,不论它们名头多么“高大上”,形式多么“新颖”,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
再者,女性受到伤害后,往往存在取证与维权的困难。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逐渐落实,应该培育女性的法律意识,使其掌握维权方法,在受到精神伤害和言语侮辱后,可以及时举证,依法维权,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保护女性权利需要我们长期努力。正是点点滴滴的进步,才能促成两性平权事业的进步。修改法条,落实法律,为这一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让更多人养成男女平等的观念,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内心深处尊重女性。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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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PUA、“女德班”将被禁,为“半边天”撑起保护伞》发布于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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