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散多年后,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之子孙卓已被找到,孙卓的养父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引发舆论热议,显现出隐藏在父子团聚的喜剧之后,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
从古到今,尽管官方出台过很多严厉的法律和措施,但拐卖儿童这一丑恶现象却一直延续下来。这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的存在,即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重男轻女”观念决定了社会中有大量无法生育子女或“失独”的夫妇,以及渴望男孩的家庭。“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这句名言也是市场催生买卖最真实的写照。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很多地区之间相差极大,再加上以往侦查手段的限制,给这类案件的侦破平添了很大难度。即使能够破案,由于被害儿童往往被卖至极为偏远的地方,或者又经过多次转手,很难被找到。这一系列因素导致很多父母终其一生苦苦寻找失散子女。现如今,依靠科技和侦查手段的进步,才使得“亲子相认”的难度大幅降低。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倾向于严惩拐卖者,对于一般的收买者则不予追究,这无疑放纵了那些收买被拐卖儿童者的行为。因此,《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方面,对于收买行为的严惩可以震慑潜在的市场人群,使其不敢“接手”;另一方面,对需求打击的同时也能够抑制“供给”,最终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
但是也要看到,拐卖儿童这一现象的成因极为复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的“传宗接代”“无后为大”等观念为其提供了土壤。希望仅靠一两个条文规定就完全解决问题的“刑法万能主义”和“重刑主义”者明显过于乐观。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对收买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
究其原因,一是那些儿童被拐卖时往往年龄较小,进入新的家庭之后很快就有了归属感,大部分将收买者认做父母,经过了十几年的养育,双方也都产生了感情。不少儿童在被解救后,并不愿意与几乎已成陌生人的亲生父母相认。时间的力量是巨大的,长期归属感和“真实”的父母之爱使他们无法离开养育家庭而重新去接纳陌生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将收买和养育他们的“父母”逮捕、起诉、判刑,那么生活在其抚养之下的被害儿童的权益又要如何保障呢,谁能保证这不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呢?
二是《刑法》中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也是为了鼓励收买者服从解救的行为,从而减轻解救这些被拐卖儿童的阻力。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不予处罚的现象是正确的。相反,为维护法律和刑法的尊严,应进一步打击收买者“市场”,对相关行为应予以严惩。但是,要想完全解决拐卖儿童问题,除了法律之外,在其他方面,尤其是在基层治理和管理体系上,我们还有很多的空间可以努力。(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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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吴丹红:严惩“养父母”,并不简单》发布于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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