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地一中学30多名学生吃过学校的营养餐后呕吐、腹泻。该校校长痛哭表示,送餐公司是教育局招标的,学校换不动。目前,当地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负责给学校配餐的餐饮公司被要求停止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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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事里,学生反映当天吃的饭菜里“豆腐有点馊,烩菜有点腥”,而送餐公司是教育局招标的。
饭菜馊腥,食品安全问题显而易见,送餐公司难辞其咎。这是其一。
其二,招标流程“规范”不等于后期监管尽责。况且招标细节目前暂未得到披露,因此无法证明配餐质量过关、送餐企业“达标”。
涉事餐企,是“合规”进入校园的,这才更令人细思恐极——这家餐企是如何中标的?“流程规范”底下的水有多深……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清晰合理地解释,学生餐的监管恐怕只是摆设。
追查流程、界定责任只是治标。从根本上杜绝从学生餐里“捞肥肉”,才是治本。
校园里的学生餐,由于封闭式管理、又不允许喊外卖,几乎没有竞争者,加上家长对孩子的伙食舍得花钱,因此常被视为一块“肥肉”,谁不想来捞一把?此前就有媒体曝出某地一中小学食堂“一年承包费300万,做了3年,赚了400万”。
利之所在,无所不趋。可以想象,少数餐企为了中标,各显神通;中标后为了快速“回血”,再想办法压缩成本,比如用腐烂变质的食材做营养餐……每一个环节都埋下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
学生餐是惠民实事,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部门,都不应以任何形式从中盈利。如此,才能更好地激励引导餐企提供安全卫生、优质平价、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充分保障学生的就餐需求。学生餐才能放心吃。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刘冉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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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快评|别从学生餐里“捞肥肉”》发布于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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