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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子公司发 “红头文件”!批评永辉超市!

9月15日,银柿财经曝光一份红头文件。

该份文件名为《关于飞天茅台酒销售管理的通知》,落款日期为2021年9月9日,由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使者商贸)向永辉超市发送。

文件显示,零售龙头永辉超市存在批量出货给倒酒商的现象,遭到贵州茅台控股子公司的书面警告。

企查查显示,友谊使者商贸成立于2014年,为贵州茅台的控股子公司。

成立以来,友谊使者商贸由贵州茅台持股60%,永辉超市持股20%,深圳市国茂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茂源)持股20%。2020年10月份,贵州茅台、永辉超市各出资450.72万元,从深圳国茂源手中取得友谊使者商贸20%股权。

截至目前,友谊使者商贸的股权结构为贵州茅台持股70%,永辉超市持股30%。2019年、2020年,永辉超市分别向友谊使者商贸采购商品4.56亿元、8.54亿元。

友谊使者商贸向永辉超市强调,飞天茅台酒必须按照1499元/瓶的标价销售,不得捆绑销售,严禁将飞天茅台酒批售给倒酒商、批发市场、烟酒店。

友谊使者商贸称,近期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贵司(永辉超市)部分门店依旧存在通过搭售的方式批量出货给倒酒商,甚至在茅台酒未到货的情况下门店已完成销售等行为,且这些行为已经存续了较长时间。

友谊使者商贸要求永辉超市紧急叫停违规销售活动,并对存在问题的门店积极自查,后续销售中再有违规销售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永辉超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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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茅台子公司发 “红头文件”!批评永辉超市!》发布于202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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