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零食作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添加剂”,在满足人们口腹之欲的同时,也带来不一样的心情。除了美味带来的欢乐,那些具有创意造型、内藏惊喜、搭有配饰的零食产品让“吃”不再是一瞬间的事,通过“玩”延长产品的使用期限,让产品在消费者心底扎根,不断用新创意刺激产品的生长,最终成为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可以玩的零食往往是在产品设计时便加入了“玩具”概念,从干脆面中的卡片到奇趣蛋中的小玩具,再到当下风靡的各类盲盒,这类产品在自己的时代吸引着无数消费者。虽然这些产品的呈现方式各具特色,但其紧抓消费者猎奇心理本质从未改变。零食产品每一个都一样,但与零食搭配的玩具却让人摸不着头脑。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焦虑”促使着消费者为急于“尘埃落定”而展开的一次次消费行动,换句话说,不确定的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零食中加入的不确定玩具在给消费者带来心理刺激的同时,也延长着零食的使用期限,或许是对玩具的收集,或许是对新玩具的期待。而那些直接成为盲盒的零食则在考验着消费者的“幸运值”,是否拆袋就是想吃的那款。
当零食可以玩起来时,消费者在产品上的停留时间无疑加长。而想要让零食“玩”起来,不仅仅是加玩具盲盒这一方法,更多的产品力图让零食自己“玩”起来。
走进超市零食区,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一些膨化食品包装上会有“100%中奖”之类的惊喜活动,通过扫描包装袋内二维码就可参与;一些糖果的包装瓶设计精美,还会搭有小的挂件,产品包装也明确提示“瓶盖是可当挂饰”,这类挂饰可能是内含产品Logo的卡通形象,也可能是单纯的挂件;一些零食包装加入了立体插画、旋转角度看不同图案故事、包装拆后是棋盘等,这些创意操作让消费者舍不得扔包装的产品。不论是那种类型的玩法,零食产品都在极力与消费者建立起除“吃”以外的互动关系,其中的原因亦很简单,长时间吸引消费者目光或在同类产品中成为消费者的最佳选项。
吃零食调动的主要是味觉,但可“玩”零食在味觉之外还调动着触觉和视觉。多重感官带来的刺激极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那些各式奇特玩法的零食更是在不断加深着对消费者的刺激。
不论是意料之外的惊喜,还是意料之中的惊喜,给消费者带来新奇体验就是产品收获的惊喜。
具有玩赏性的零食早已经打破了产品界限,相较于各类火爆的IP联合产品,它在洞察消费者心理的基础上不断开拓着新的营销方式,归根结底,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是需要在打败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进行,当零食有了玩具、社交互动的属性后,它便具有了多重优势,最终产品形成的效应往往是“1+1>2”。
(闫 利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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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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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可“玩”的零食更易激起消费欲望》发布于20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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