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新规
01
打击骗保、乱开药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个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相关资料等方式骗保的,均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02
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干涉经营者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者限制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
03
直播带货不得虚构交易数据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5月2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04
明确常见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5月1日起施行。新规强调,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05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06
化妆品产品名称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变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化妆品注册证不得转让。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
07
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将调整
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08
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编辑:赵炯雲(见习)
责任编辑: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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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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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与你有关,个个重要!5月起,这些新规开始施行!》发布于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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