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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辅警5年“性敲诈”372万 牵出公安局副局长被判2年

近日,一则“桃色”判决书在网上流传。这则由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90后辅警许某同时或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家人得知后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利用公职人员担心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2020年12月,许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13年,并处罚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据悉,被许某敲诈勒索的名单中,包括许某上级,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某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某小学校长、某卫生院副院长等,其中,刘某被敲诈数额高达百万余元。

不少网友发出疑问,这些公职人员的巨额财产,到底来自哪里?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位被欺诈的刘副局长于2020年1月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梳理刘某的简历发现,从普通的刑警大队民警,到公安局副局长,刘某用了20年,并曾获得“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荣誉。

1996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经侦大队科员;

2004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云山派出所副所长;

2007年4月至2010年1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墟沟派出所副所长兼治安处警中队中队长;

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陶庵派出所所长;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

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与其升官之路伴随的是刘某对管辖区内犯罪活动纵容,据裁判文书网刘某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间,刘某利用担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浦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海州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受陈某甲、顾某、曹某等26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46000元,为其在酒店、娱乐会所(KTV)、足疗店、烟花爆竹的经营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为顾某、尹某、徐某等人在案件处理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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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90后女辅警5年“性敲诈”372万 牵出公安局副局长被判2年》发布于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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