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金山区一名80后女干部因涉嫌为商人男友牟利,搞权钱、钱色交易,三年内受贿500余万,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100万元。
该案判决书细节显示,该名金姓女官员长期收受其商人男友行贿,含30余万元用于市区租房、20余万元流产手术费用等。对于巨额受贿,被告人辩称为了购买野山参,后被法院认定为为了对抗可能的组织调查,事先串谋借口企图掩盖真相。
案发:上海80后女干部被通报搞钱色交易??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金英丽受贿案,于2020年12月由金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2020)沪0116刑初972号判决书显示,女,1981年4月20日生,朝鲜族,住上海市金山区。2016年12月,金英丽开始担任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副镇长;2019年3月28日,被任命为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其中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在市经信委挂职对外经济发展协调处副处长。
上海市金山区监察委员会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5月,金英丽涉嫌严重违法,开始接受金山区监委调查。2020年8月,金山区监委决定给予金英丽政务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通报指出,金英丽在任职期间,甘于被围猎,与不良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钱色交易;生活腐化,贪图享乐;知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令外界关注的是,金英丽的违法行为,一大部分与一名姓夏的男子有关。两人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交往,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间,金英丽利用职务便利,为夏某某经营的相关公司在争取政府退税、避免行政处罚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夏某某贿赂共计408.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担任金山卫镇副镇长的金英丽明知夏某某公司系房地产公司,不能予以财政扶持,并在被上级领导金山卫镇镇长明确告知不符合政策规定情形下,仍多次积极谋划,通过书记碰头会积极帮助夏某某争取退税。
经查明,夏某某公司申请对2016年度缴纳的税收以及涉及压库的1400余万元税款均适用35%的税率返还,共计要求国家扶持金额约为1000万元。2018年8月,金英丽因为夏某某公司广告违法事件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打招呼”,要求关心夏某某公司的发展。
? 庭审:双方串谋称巨额受贿是为了买野山参??
庭审中,金英丽及其辩护人辩称,金英丽与夏某某系男女朋友,交往前期,2017年2月和3月,所收受夏某某转账的60万元、230万元,时间早于夏某某请托事项之前,是基于男女朋友关系,目的是让金英丽与前夫切断联系,不应认定为受贿;2019年2月和3月分别收受夏某某转账10万元、30万元系夏某某在金英丽于2018年底流产后所作的经济补偿,亦不应认定为受贿。
对于上述意见,法院均未采纳。
法院认为,金英丽在明知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利用职务身份与职权便利多次极力为夏某某争取财政支持,涉及资金达千万元,符合权钱交易的特征;被告人及辩护人辩称系男女交往赠与款项,但此时金英丽与夏某某初交往,二人均陈述无结婚意愿,采用隐蔽的方法收受巨额款项,后续为对抗可能的组织调查,事先串谋以购买野山参为借口企图掩盖真相,结合二人交往的特点,可以认定为受贿。
此外,法院认为,2019年2月1日,夏某某向金英丽转账10万元时,距离金英丽流产手术已过一个月,而根据金英丽的供述,夏某某在手术前后探望金英丽时已给过现金合计12万元,结合夏某某否认该笔汇款与流产手术相关、金英丽的职务身份、夏某某长期向金英丽行贿等事实,可以认定该笔款项为行贿款;同理,2019年3月,夏某某转账30万元用于金英丽市区租房费用,亦应认定为受贿款。
法院认为,金英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合计53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原标题:上海一女官员搞钱色交易,为商人男友争取退税千万!获刑十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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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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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80后女干部搞钱色交易,判了!》发布于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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