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买食品时,大家肯定要看看食品的质量,有没有变质、包装是否合格,最重要的是看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如果食品已临近保质期,超市多半会打折促销,快点卖掉,而消费者在选择临期食品要谨慎一些,不要只图便宜。
一男子去超市买了4瓶饮料,付款之前,他发现其中的一瓶饮料底部没有生产日期,付了款之后,他找超市索赔1000元钱,为何男子会有如此奇葩的行为呢?
男子买了4瓶饮料,其中一瓶没有生产日期前不久陈先生到超市买了4瓶美年达饮料,每瓶是1.19元,当时货架上只剩下4瓶,陈先生全都买了,饮料是听装的,生产日期在饮料瓶的底部,其中三瓶生产日期都是2020年3月份的,另外一瓶的底部是空白的,没写明生产日期。饮料的保质期是12个月,有生产日期的三瓶是没过期的。
陈先生付款之前就发现了这个情况,但他认为,既然同时放在一个货架上,那么这瓶底部没有生产日期的饮料跟其他的三瓶应该是同一批次的,也就是说,这瓶饮料也没有过期。
可是结完账,陈先生又否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他认为,吃进嘴里的东西和健康相关,所以应该关注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这瓶没有生产日期的饮料,有可能是过期的。
所以他就拿着刚结完帐的饮料,找到了超市的客服中心,要超市给个说法,另外他还找了记者求助。记者来到陈先生买饮料的位置,已换成了饼干,不过之前的标签还在,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在大型超市工作过,底部没有生产日期的饮料可能是过期的。
陈先生要求超市赔偿,根据有关规定,应该给予1000元的赔偿。当陈先生跟超市工作人员说了他的要求后,工作人员表示,超市进货是有验收的,当时并没发现上面没有生产日期。
因为工作人员要经常对食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所以这个情况让他们感到奇怪,甚至觉得己方是受害者,接下来会调取监控录像,1000块钱的赔偿要求没法答应,但是愿意给予一定补偿,另外也感谢陈先生帮他们发现问题。陈先生表示,愿意和超市协商。
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直接吃进嘴里的东西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超市一定要有严格的进出货制度,避免把过期食品卖给消费者,而我们买东西时也要仔细一些,看看食品包装上的标识,关注一下食品有没有过期,如果买到了过期变质的东西,可以跟超市方协商赔偿知事,但不能故意搞破坏。
如果消费者自己在食品包装上做了手脚,继而找超市方赔偿,则触犯了法律,最终一定会受到惩罚。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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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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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小伙买饮料发现没生产日期,付款后又向超市索赔:按规定要赔1000》发布于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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