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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拉闸恶搞流水线,他多歇10小时面临被判刑,不知者也为罪?

2020年2月25日,桂林某纸业公司开始复工复产。

但从2月26日到3月6日,连续10天里,车间里一直出现这样的“怪事”:正在轰隆运转的机器突然停机后马上又自行重启,导致整条流水线出问题,而维修人员多方查找原因,却毫无结果。

3月10日上午,一筹莫展的老板只好向派出所报案,称怀疑竞争对手恶意“搞”他的公司,希望民警揪出“幕后黑手”。

公安调查后发现,该企业一名梁姓小伙行为比较诡异。这名梁姓小伙明明是流水线上的员工,却老是往机房里跑,他进去以后,造纸机就出问题,每次都是这样。

经公安问询,梁姓小伙干脆爽快地承认是自己让机器重启的。得知是梁某所为,企业里的员工都挺惊讶的:“梁某才二十出头,在厂里也干了好几年,平常性格内向,感觉很意外。”

梁某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想要休息一下“复工后,每天工作8个小时太累了,机器出故障以后,师傅检修要40分钟,我每天拉电闸两三次,就能休息一个多小时”。

梁某的幼稚和无知无畏给公司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初步判断近8万元。3月11日,梁某因故意破坏生产经营,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仍在审理中,我认为小伙符合《刑法》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损失5万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梁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某拉电闸总共多休息10多个小时,却面临3-7年的有期徒刑,将因无知犯罪而遗憾终生。

“不知者无罪”并不是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就无罪。在刑法上,对于一个心智健全的正常人,在实施任何一个行为的时候都推定他对约束该行为的法律是了解的,他不能以对于该法律的无知,作为其不承担其行为责任理由。在现代社会,人人都有学习法律的义务,不能因为不知道某种行为是犯罪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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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小伙拉闸恶搞流水线,他多歇10小时面临被判刑,不知者也为罪?》发布于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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