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不少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累累,业绩暴雷,破产倒闭。老板们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不是申请破产,而是卷款跑路,这背后有啥猫腻呢?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负债总额超过了所占有的资产,而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够走破产程序的企业很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有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138.6万家企业注销或者吊销,而法院收到的破产案件只有5665件,这个数字远远不及注销的企业数量。
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企业老板们为何宁愿冒着法律风险去跑路,也不按照正规的法律途径去申请破产呢?
第一,企业走破产的程序比较复杂,耗时又费钱。企业从申请破产到最后宣告并进入财产清算,通常要耗费数年,对于那些企业结构和财务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来说,需要的时间更长,而且这个过程还要向法院支付一笔受理费。相比之下,对于那些没有责任心也没有耐心的老板来说,直接拍屁股拿钱走人更加简单一些。
第二,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如果走破产清算的话,法院一查,这背后的偷税漏税、做假账的问题就被暴露出来。遇到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把之前所欠缴的税费补齐之后才能继续破产清算。而且,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了,负责人需要面临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公司财务存在灰色地带。老板把日常开支都算到企业经营成本上,比如买房、买车、还有家人的各种开销,通过伪造交易来骗取公司的资金。于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企业资不抵债了,但是老板的个人财富却达到了巅峰值。如果申请破产,这些个人财富都要拿去抵债了。
第四,申请破产后,老板的所有财产就会被冻结起来,连直系亲属的消费都要遭到限制,并且名下所有的资产会被法院拿去拍卖,用来抵债。所以,很多老板选择卷款跑路,至少能够保留住一部分财富,保障家人未来的生活。即使将来被抓了,这期间的财产转移也不容易被查出来。
目前,国内企业破产和老板个人债务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有了个人破产制度,这种情况或许能够得到一些改观。比如贾跃亭,千里迢迢跑到美国,在当地申请个人破产一事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去年,多部门联合提出,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同时提出分步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而深圳在今年4月启动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活动,意味着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将在深圳破冰。随着破产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在依法经营的情况下,老板跑路的现象或将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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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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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负债累累,中国老板宁可违法跑路,也不申请破产,背后有啥猫腻?》发布于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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