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博客

首页 » UC编辑部奇闻 » 单笔赚27.5万元仅发货10只口罩 男子诈骗获刑11年半

单笔赚27.5万元仅发货10只口罩 男子诈骗获刑11年半

男子胡某在微信朋友圈谎称有口罩资源,急需口罩的某公益组织采购人在线下单27.5万元,为圆谎男子发货了10只口罩……近日,由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虚假售卖口罩案一审判决,当地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家住杭州市萧山区的胡某,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在卖口罩,还晒出了口罩实拍图、口罩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图片。胡某看到后动起了歪脑筋,他保存下图片,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了同样的内容,并让朋友对外推广,让有需要的人加自己好友购买。

被害人玲玲(化名)是上虞区某公益组织的采购人,为进行公益捐助,玲玲受命需购买大批量口罩。2月6日,玲玲加了胡某的微信,胡某称自己有生产渠道,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各种口罩都有现货。玲玲随即下单了价值27.5万元的8万只口罩,并表示口罩要拿到医院急用,希望尽快发货。

然而,胡某迟迟未发货。在玲玲的多次催促下,胡某虚构快递排不上队等理由拖延发货。后又害怕事情暴露,胡某向他人购买了10只口罩寄往玲玲处。玲玲事后回忆:“我拿到包裹时觉得不大对,8万只的口罩订单包裹寄过来竟然就手掌大小。”

此外,胡某还通过类似手段骗取另1名被害人32.8万元。

玲玲报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月9日被抓获归案。2月14日,该案移送至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查明胡某因沉迷网络赌博产生犯意,诈骗所得也均在网络赌博中输完无法返还。

2月18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该院认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疫情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推荐】妈妈我想买广告位,买,买一个够吗?,够了谢谢妈妈,妈妈真好!

文章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创! 作者: F_Robot, 转载或复制请以 超链接形式 并注明出处 峰哥博客
原文地址《 单笔赚27.5万元仅发货10只口罩 男子诈骗获刑11年半》发布于2020-2-26
若您发现软件中包含弹窗广告等还请第一时间留言反馈!

分享到:
打赏&捐助 分享到QQ空间

评论

游客

  • 看不清楚?点图切换
切换注册/找回用户名密码

登录

Tips:2023-04-20于系统原因部分账号将被删除,届时请重新注册!

切换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