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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必须强制退出|新京报专栏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在当前职校学生实习中存在强制实习、从事与专业学习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等问题的现实背景下,此次修订发布的管理规定颇具针对性。

实习乱象导致社会认知偏差

职校学生的实习,关乎职业教育的质量,更关乎职业教育的形象。

当前社会存在的“普职分流”焦虑以及“中职恐慌”,也与职校生实习乱象不无关系。一些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知也出现了偏差,认为上这样的职校、接受这样的职业教育,还不如自己去打工。而且,打工还不存在“中间商”赚差价,能拿到更高的工资。

一些职校组织学生进行违规低端实习,并不是其宣称的“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是把学生作为廉价“学生工”,送到存在“招工难”“用工荒”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这种违规操作对一些学校和企业来说是互惠互利的,但对职业教育和职校学生则是一种伤害。

此次修订后的《规定》,明确实习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这就是为了避免中介参与实习组织赚“人头费”,遏制一些机构将其作为一门生意。

▲资料图。图/IC photo

要对低端违规实习进行根源治理

需注意的是,没有中介参与,一些学校自己当“劳务中介”,也是实习乱象根源之一。

要想铲除此种利益链,就必须规范职校学生实习组织,而其关键则在于满足家长的知情权及学生的选择权。

为此,《规定》明确,所有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当取得学生及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而不得强制;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学生与家长,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

但需要警惕,一些职业学校采取变相方式强制学生参加实习,如把参加统一实习学分作为必修学分,不参加就不能毕业等。对这类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规职校要及时亮黄牌甚至红牌。

实习乱象频发,也有学校因办学经费不足、上级主管部门纵容等原因。

对于第一种情况,需加强对职业院校的资金投入,提高职校教师待遇等。更为复杂的是第二种情况。部分低端企业无法通过正常市场渠道招聘所需的劳务人员,而当地却不希望淘汰这类企业,一些地方就会发文要求职校派学生到某一企业实习。

所以,要构建高质量的职校生实习体系,也需各地在经济发展转型中,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出发点,搭建职校学生实习实训平台,并推进职业院校实行现代治理。

中职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不是培养低端技能人才的低层次教育,而是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打基础的教育。其中的道理,就如同普通高中之于普通教育体系。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把职业教育变为类型教育,而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将不再是“兜底”与“低端”教育。

这是办好我国职业教育需要有的新认知,也需要以此对包括实习在内的职业教育每一个环节都提出高标准要求。这无疑也是国家层面专门针对职校生实习发布管理新规的意义所在。

特约撰稿人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李潇潇

校对 |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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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必须强制退出|新京报专栏》发布于2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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