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荷兰议会二院就台湾地位、台湾参加国际组织、立陶宛发展对台关系等问题提出动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相关动议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公然干涉中国内政,刻意为台独势力张目,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也是中国同包括荷兰在内的各国发展关系的政治基础。根据联合国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在联合国唯一合法代表。1972年中荷关于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也明确指出,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荷兰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重申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二、台湾地区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活动,必须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处理,以上相关国际机构也都通过决议等法律形式确认了这一根本原则。事实上,在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中国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参与各领域国际合作均作出了妥善安排,台同相关组织的沟通渠道都是通畅的。台谋求参与相关组织的真实目的是借会议凸显其所谓“主权地位”,拓展“国际空间”,台湾当局这一图谋必定失败。
三、立陶宛涉台问题的是非曲直是清楚的。立陶宛无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罔顾双边关系大局,罔顾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执意允许以台湾名义在立陶宛设立“代表处”。立方此举是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违背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是背信弃义之举,在国际上制造了恶劣先例。面对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行径,中方作出合理合法反应,捍卫的是自身正当权益,维护的是国际公平正义。
四、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来干涉。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不移。我们敦促荷兰议员认清台湾问题的高度敏感性,立即纠正有关错误言行,真正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为维护中荷关系大局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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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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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荷兰议会二院就涉台湾问题、立陶宛发展对台关系等提出动议,中国使馆发声!》发布于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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