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兆鹏
近年来,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相关著述犹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在这些研究中,赵宋时期的科举制度又格外引人注目。据傅璇琮等人著的《宋登科记考》统计结果显示,两宋近320年的时间里总共举行了118榜科试。各种科目的登科人数,仅就文科而言,当在十万人以上;就进士而言,也有四万二千余人。平均每科的录取人数为唐朝十八倍,也多于明清两朝。另据清代徐松、今人孟二冬及笔者考证,唐代进士科的诗赋试卷中,能够确定时间与作者的试律诗有189首,律赋139篇,不好考证时间与作者的则更多。而作为时代更靠后,印刷术更发达,社会认可度更高,参加人数最多的宋代,却几乎没有诗赋试卷流传下来,这是为什么呢?
宋代实行“佑文”的基本国策,依靠文官治理国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了读书人终生奋斗的目标。为此,他们必须精心揣摩考官的判卷标准,力求自己的应试之作符合考官的口味。考察当今的中考、高考、考研、考编情况,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参考以往成功者们的答卷,而那些优秀的答卷自然会成为学子们争相效法的对象。宋代的印刷业相对发达,各种应试之书已随处可见。考生们除了要将国子监刊印的儒家经典,《广韵》《集韵》《礼部韵略》等官修韵书,以及《字林》《三仓》等著作烂熟于心,还要广泛涉猎有关应试技巧的书籍。而且对于“程文”的研习揣摩也必不可少。所谓“程文”就是科场前辈及当时的金榜题名者为应考者所做的范文。宋代书坊商人往往将范仲淹、欧阳修、苏轼等名家的“程文”汇编雕印成集,出售给应试举子。可遗憾的是,这些“程文”也都是拟作,与“原汁原味”的科举优秀答卷还有一定距离。金榜题名者的场屋原件必定会受到书商和读书人的追捧,而最终未能面世,其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 两宋读书人热衷于科举。但应举的人数相应增加,落第的人数自然也就更多,由此还造成了一些消极的社会影响。在宋太祖建隆元年及稍后的建隆四年科举后,都曾出现过落第者自认为录取不公而在贡院闹场的事件。统治者除了严惩作弊官员,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上费尽了心思,制定了各种防范措施。为了保证科举考试的公信度,宋太祖开宝六年把唐代偶尔实行的殿试定为常例,状元、榜眼、探花等前十名单均由皇帝钦点。宋太宗淳化三年为了避免考官与考生互通信息,知贡举等考官人选都是皇帝在上朝时临时决定的。考官名单一旦公布,名单上的人就不能回家,而是直接送到贡院封闭起来,名曰锁院。咸平二年,为了避免阅卷官因熟悉考生的名字而打分不公,宋朝实行了糊名制,即把考生姓名、籍贯等信息糊起来。考生信息糊起来以后,朝廷还不放心,担心考官认识特定考生的字迹。于是大中祥符八年又专门设置了誊録院,让誊录官把考生的卷子重新誊录一遍。藉由以上措施,宋朝的科举闹场事件在真宗朝后期已经大为减少。 朝廷在制度上想尽办法,以最大限度保证科举的公平。可即便如此,放榜之后也难免会有人大失所望,自认为应该金榜题名却最终名落孙山。他们仍想通过闹场来得到所谓的公平。那这种行为是否都是无理取闹呢?其实也不尽然。 宋朝进士科除考帖经、墨义等客观题外,还考诗、赋、策、论等。宋代曾有经义、诗赋之争,诗赋短暂停考,但很快恢复,而且在考诗赋的多数年代里,往往以诗赋定去留,赋尤其重要。因为考查诗赋,既有客观声律标准,也有主观发挥的空间,考查全面,相对公平。 宋代省题诗为五言排律,其格式要符合平仄、押韵、粘对、拗救、避重韵、忌复字等要求,起承转合的“程式”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一旦不合要求则直接黜落。赋为律赋,一般限360字,亦有严格的“程式”,押韵时一定要从试题中规定的限韵字所在的韵中取字,这些限韵字一般代表8个韵,多为四平四仄,且平仄相间。如建炎四年,进士科试《周以宗强赋》,以“周以同姓强固王室”8个字为限韵字,从平仄来讲,这8个字的声调分别是平仄平仄平仄平仄,应试者要弄清这8个字所属何韵,然后再从这个韵中找出所需要的韵脚字,最后将这些字巧妙地安排到赋韵中去。如“周”在“尤”韵,应试者就从韵书的尤韵找字押第一韵段,依次类推。这种出题模式,若应试者没有真才实学,即使考前做过该赋题,因限韵字不同,也无法照抄。如果主考官出赋题,副主考出限韵字,则更利于防泄题。考生一旦在平仄、押韵等问题上出现差错,同样与功名无缘。可除了这些硬性标准外,诗赋的文采、立意的深度、思想感情的表达等则见仁见智,很难有具体的标准,基本都要依靠阅卷官的学识、认知水平等主观因素来定夺。而且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批阅每份试卷的时间往往很短。正如林则徐所言“定弃取于俄顷之间,判升沉于恍惚之际”。(《请定乡试考官校阅章程并防士子剿袭诸弊疏》见《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五十三)有时为了加快批阅进度,一目十行乃是常有之事,遑论将试卷逐字看完了。而要想在短时间内判定优劣,阅卷官心中往往也有一套更加“简易”的衡量标准。“每考校赋卷子,必先看第一、第二韵。即以诗看,有何好句。有好句则遍看彻,定去留;不尔,便斥下。”(《履斋示儿编》卷一〇)这样一来,漏看文中的锦囊佳句便大有可能了。况且,阅卷官长期做重复性的工作,很容易倦怠。南宋阅卷官张扩《读试卷有感》云:“巧语互一律,纷然如铦锋。挥笔馀万言,积案成千重。谁令缪悠子,持衡居其中。两目病且昏,不辨牛马踪。而使视试文,岂能分雌雄?往时心力彊,眼明耳犹聪。本欲藉科举,脱此文字攻。一朝反自缚,身随蠹书虫。负郭有田园,犹存荒菊丛。频年粳稻熟,酒贱尊不空。胡不驾柴车,远揖陶令风?作诗请伯氏,林下相追从。”(《全宋诗》卷一三九五)从这首诗可以看出,张扩作为掌握举子命运的阅卷官,身锁贡院,身体不佳,精神恍惚,两目昏昏,不辨牛马,不分雌雄,这样的状态又岂能评判出诗赋的优劣?想必也只是“葫芦僧判葫芦案”罢了。由此评判出的试卷又有何公平可言?怎能让人信服?一旦传到社会上,考生又怎能不闹场? 科举考试虽为全社会最为公平的人才选拔手段,而实际上毕竟不是每一份评判结果都能经受住全社会的检验。为了永绝后患,赵宋王朝就采取了一个断然措施,即在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将试卷当众销毁。有史料为证: “真宗尤重儒学,今科场条制,皆当时所定。至今每亲试进士,已放及第,自十人已上,御试卷子并录本于真宗影殿前焚烧,制举登科者亦然。”(欧阳修《归田录》卷二)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心存疑问的举子查无可查,失去了闹场的依据,消除了社会的隐患。但同时也让中国古代的科举资料出现了断层,给后人的研究留下了遗憾。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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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后即销毁,宋代科举诗赋试卷难留后世》发布于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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