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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杀害:两人系邻居 凶手将男童诱骗至住处加害

2021年2月17日勉县勉阳街道某社区男童王某失踪后,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调查搜寻,于3月4日16时35分在该街道同社区杨某住处发现王某尸体。认定系一起刑事案件,确定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调查,现已查明:作案人杨某(男,13岁)、被害人王某(男,6岁),二人系同组邻居。2月17日18时许,杨某趁家中无人之际,将王某诱骗至自己住处加害并藏尸。目前,案件办理和善后事宜仍在进行之中。

该案的发生令人痛心和惋惜,我们对被害人亲属深切慰问。由于案件被害人和作案人均系未成年人,对案件相关信息依法不予公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勉县发布)

此前报道

13岁少年“诱骗谋杀”6岁男童 藏尸15天淡定上学

津云新闻讯 2月17日(正月初六),陕西勉县村民王亮(化名)6岁的孩子在家门前玩耍时失踪。15天后,孩子在附近的一户村民楼顶上木箱中被发现,孩子已经被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村民家13岁的初一学生杨某有重大嫌疑,目前杨某和其家人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杨某被抓捕时,正在学校上课。

屋前玩耍6岁儿童失踪

3月8日,天阴着,王亮坐在房子里,眉头紧皱。房子在勉县县城中的胡同内,周围都是村子自建的三四层小楼。王亮三十七岁,个头不高,皮肤呈咖啡色,双手粗糙厚实。

屋内摆设简单,只有一个火炉、一张圆桌、一张方桌和几把凳子。孩子遇难后,王亮家不时来一些亲人。在屋内的桌子上可以看到一箱牛奶和其他慰问品。但这些对王亮来说已不太重要了。

2月17日,他6岁的孩子在亲属家门前失踪,经过15天的搜寻后,被证实在当天孩子玩耍时,在不到20米的一户人家遇害,尸体在该住户的楼顶纸箱内被发现。

“我在浙江工作,孩子一直由妻子和岳母在家照管,孩子虽然有些调皮,不爱说话,但是很懂事。”王亮告诉记者,在事发当天,他们一家人到了同村的亲戚家里吃饭,在晚饭后他前往一个快递点取快递时,还在亲戚家的屋前,听到了孩子的声音,孩子正在附近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

晚上8时,王亮返回家中,发现孩子没有回家。“天黑了,我让岳母去喊孩子回家,岳母寻找后说是孩子不见了。”王亮说,得知这个消息后,他跑到了孩子玩耍的地方,询问之前和孩子一起玩的几个小孩,得知并不知道儿子程程(化名)去了哪里。

着急的王亮开着车,把周边可以去玩的地方,全部找了一遍,还是没发现程程的身影,只能报警求助。“我们查看了周边所有的监控,都没有看到孩子离开的身影。”王亮说,村里一处路口的摄像头显示,当天下午6点左右,程程在姨奶奶家附近和亲戚家的小孩在一堆沙子旁一同玩耍,随后独自返回家中,中途在附近一个巷子里失去踪迹。因小巷内并无摄像头,程程的下落成了谜团。

从开始怀疑孩子被拐卖,之后在县城里贴寻人启事,亲属在大街小巷里寻找目击人。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还是没有孩子任何消息。特别是经过警方侦查后,还是没有发现孩子踪迹,孩子遇害的念头在王亮心里越来越重。

疑似被邻居13岁少年杀害

3月4日,警方再次排查孩子失踪周边的住户,当警察来到离程程姨奶奶家20米远的杨飞(化名)家中,此时杨飞的外公正在家中。“警察进去后,牵着的警犬直接冲上了楼顶。”在杨飞家的楼顶上,一个箱子内放着一个编织袋,程程静静地躺在里面。此时杨飞正在学校上课。

3月7日,孩子母亲发文公布孩子的死讯,儿子是被杨姓少年(13岁半的初一学生)以哄骗引诱的手段骗到他家后,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

“杨飞被抓后,已经到过他们家里指认现场。”王亮说,目前已经初步认定嫌疑人就是杨飞,但是他行凶的动机是什么,目前还不知道。

事发地东风社区原来叫东风村,距离勉县县政府约1.3公里,紧邻城市主干道和平中路,算是临近县城中心的城中村。村民的土地早已被征收,村民或做点小生意,或打工谋生。

杨飞的家是东风社区二组一栋两间四层的私房,楼顶有一块面积约20平方米的天台,上方搭建着塑料挡雨棚。记者看到,杨飞家的房子前后四扇门都被警方贴上了封条,房子周边摆放着10来个花圈。“人间恶魔,手段极其残忍”“杨某杀人偿命”等多条标语,张贴在房子的墙壁和门上。

3月8日,程程的家人在杨飞的家门口,慢慢地点燃了几根香烛,嘴里在轻声念叨着什么,神情悲痛。点过香烛,老人又烧起一叠叠的纸钱。

“我没有再去看孩子,我怕受不了。”王亮说,程程被发现后,他一直不敢去看看孩子,怕看到孩子样子后崩溃,“就让他美好的样子在我脑中吧。”

两家是亲戚 但没有来往

对于同村的13岁少年杨飞,王亮有些陌生。虽然同在一个村,很多人都沾亲带故,两家距离几百米,但从来没有见过他。

“杨飞和我们家还有点亲戚,更是和自家住的很近,但是两家没有来往。”王亮说,没想到凶手会是他们,要是孩子经常和杨飞玩,肯定就去他家里找了,就是因为不常玩,才没去他家里找,“只是有一次放鞭炮,孩子跑过去看,其他时候并没有与杨某有什么接触。”程程的母亲说。

认识杨飞一家的村民告诉记者,杨飞的父母已经离婚,他平常跟着外公外婆一起住,母亲在外地工作。“平常很少见到他(杨飞),在当地一所中学读初一,他虽然才13岁,但是长得高高壮壮的。”该村民说,平时很少看到杨飞出门玩,并不了解杨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前段时间,他们家都挺正常的,他外公喜欢锻炼,前几天还看见他打羽毛球和跑步呢。”一位村民说,从表面上没发现有任何异常,但是如果13岁的孩子在家行凶杀人,住在一起的亲属不知道也不可能啊。该村民表示,事发前杨飞的外公还在村里发选票,准备竞选村里的小组长。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杨飞的学校今年3月1日开学后,杨飞仍在正常上学,直到3月4日被民警从学校带走。“他被带走时并没有太过激动和害怕,神态很平静。”这位村民称,现在杨飞的外公外婆及小姨也都被警察带走调查。

13岁少年是否负刑责 死亡时间是关键

“孩子跟他并无矛盾,孩子多么弱小无辜啊,我不敢想象他当时有多么的绝望无助。凶手虽然只有13岁半,却如此残忍,如何能对一个只有6岁半的孩子下此毒手,事后镇定自若,藏尸15天之久。”王亮说,凶手的行为太凶残了,他们要求对凶手判处死刑,还孩子一个公道。

记者了解到,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对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作出的调整正式生效。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刑法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时,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后来实行的法律,相比较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而言,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在本次事件中,13岁男孩有作案嫌疑,被带走调查。如果6岁男孩,确被13岁男孩杀害,以《刑法修正案11》实施的3月1日为节点,就不满14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言,如果13岁男孩故意杀人,发生在3月1日之前,当时的法律是不追究未满14周岁人的刑事责任的,但是现在《刑法修正案11》认为其情形是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产生一个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针对此,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可以予以适用。

所以,对6岁男童死亡时间的确定,成为了本案的一个重点,也关系着13岁男孩能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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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官方通报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杀害:两人系邻居 凶手将男童诱骗至住处加害》发布于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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