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月25日
活动规则:
1.所有参加活动的小伙伴需关注“平安灯都”官方微信号;
2.全部题目答对即可参与红包抽奖;
3.每个微信号限中奖一次;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古镇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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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本次活动的题库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哪三个阶段?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1年一个阶段:
①2018年,“打击遏制”阶段;
②2019年,“深挖根治”阶段;
③2020年,“长效常治”阶段。
3、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些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特殊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8、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什么是“黑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犯罪团伙:三人实施三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事实。
恶势力犯罪集团:三人(纠集者较为固定)实施三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
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组织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经济特征:通过一定非法攫取可以为组织活动提供积极支持非法利益;行为特征: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危害性特征: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形成重大影响或者非法控制”。
10、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②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11、黑恶势力“保护伞”包括哪些方面?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12、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个一律”是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1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方向。
14、“村霸”主要是指在农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
15、在古镇镇,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正确的举报方式有哪些?
(1)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古镇镇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1楼古镇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528421。
(2)电话举报:(电话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0760-23187388(镇公安分局)
0760-22359610(镇监察室)
0760-22343030(镇组织办)
0760-22357334(镇综治办、镇扫黑除恶办)
(3)邮箱举报:gzshceb@163.com;
(4)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16、在《古镇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最高举报奖励金额可达人民币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有哪些?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1)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 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
(2)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
(3)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4)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市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5)举报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镇监察室查处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受贿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6)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17、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往历次全国性打黑除恶行动,都是政法部门挂帅,从“打黑”到“扫黑”,一字之差,意味着从对个案的打击,扩大到对黑恶现象面的扫除。与打黑除恶相比,扫黑除恶行动更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8、在古镇镇,居民可以通过关注“灯都古镇”、“法治古镇”、“平安灯都”公众号,关注本镇政府工作相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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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平安灯都>扫黑除恶扬正气平安灯都齐参与抽微信红包奖励(4月24日截止)》发布于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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