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悲伤的消息。
1月27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江西“伤医案”被刺医生胡淑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月27日凌晨3:12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幸去世。
此前,据江西吉水县公安局通报,1月26日9时许,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害他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某升(男,43岁,吉水县盘谷镇人)持械将该医院心内科医生胡某(男,38岁)刺伤。
据医院公开信息,胡医生是心血管内科副主任。一名目击者称,胡医生是在查房时遭到一名穿灰条纹棉服男子持刀捅刺。现场画面显示,事发病房窗口已被用报纸糊上。警方未公布当时事发的具体经过。
伤医杀医案又一次出现,让人心痛。
2020年11月1日,广州中山三院一医生出诊时被砍,被伤医生虽无生命危险,但视频中,伤医者挥刀乱砍、医护恐慌奔逃的画面,令人触目惊心;也是在去年10月,马鞍山一医生遭患者家属殴打疑似脊椎损伤。
再往前追溯,去年1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医生陶勇被一患者砍伤,造成左手骨折、神经肌肉血管断裂、颅骨外伤、枕骨骨折、失血1500毫升。9个月后,陶勇医生的左手仍然没有触觉,但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战场”。
回到诊室的陶勇
江西“伤医事件”发生后,陶勇医生发微博说他害怕、抗拒看到这样的新闻,但它真实地发生着。
他在微博上发声呼吁:可以让一个医生安全地看病救人吗?可以让一颗想从医的心坚定一点吗?可以让医生的家人不再担心受怕吗?可以吗?“同行和我说准备放弃这个行业,我在鼓励他们的时候,心里特别酸楚。生命安全是人的第一需求,难道医生连这个基本的需求都没有保障吗?”
陶勇在博文中还配了两张图,一张是胡淑云去世的新闻报道截图,一个是陶勇与一名想要从医又改了志愿的报考者的聊天对话。
每一次伤医事件,网络上的谴责声都是一浪接着一浪,这些道德谴责的声浪将伤医杀医者视为全民公敌。有人怒斥:在临近春节又是抗疫关键时期的时刻,医护人员正在一线无私奉献,为什么还是有人向医生举起了凶器?
笔者认为,网上的谴责只能是一种情感上的宣泄和舆论上的共鸣,但一万句道德谴责,可能都比不上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安保措施来得更加实在。
在广州中山三院暴力伤医事件中,当伤医者拿着刀子朝向医生乱砍时,现场一名年纪不小的、手无寸铁的保安本能地躲闪,遭到了网友怒怼,谴责保安未尽到保护医护的职责。
广州中山三院暴力伤医案
去年年底,《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发布,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
围绕为医疗卫生人员营造安全执业环境这一目标,《办法》明确规定了针对医疗卫生人员的禁止行为,包括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医疗卫生人员,以言语、文字、图像等方式扬言或者暗示暴力伤害医疗卫生人员或其亲属,在医疗卫生机构设灵堂,冲击或者占据办公或诊疗场所等七个方面,并明确了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解释说:医护人员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出诸如“停止接近或者进入申请人工作场所”的禁令,违反禁令的,法院可以处以远重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同时我们也明确了相关的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义务,它们应当协助法院来落实禁令。白岩松曾谈及伤医事件时说过:公众需要理清楚的一个概念是,我们不能把恶行伤医和暴力伤医,说成是医患关系或医患矛盾。暴力伤医,就是违法,就是犯罪。反过来说,一再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往往会在医患关系中投下长久的阴影,使整个社会承担恶果。试想一下,假如医生因惧怕危险而对患者有所戒备,到头来遭殃的还是患者自己。
在江西“伤医案”发生后的十几个小时,陶勇在微博上写下汪国真的这段话:光明与黑暗,一半对一半。所有的耕耘都是为了收获,所有的出海都是为了靠岸,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光明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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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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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江西“伤医案”被刺医生去世,陶勇发声:我害怕,抗拒看到这样的新闻》发布于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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