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科技是把双刃剑,它既能造福于人类,同时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带来消极后果。
“网络贩婴”这个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
指的是,仅仅用一台电脑,一个手机,再加上中间人,就可以轻而易举卖掉刚出生的婴儿。
虽然这个词我们可能都是第一次听说,但对于人贩子来说,已经熟的不能再熟。
他们有一套非常常规的流程、有被明码标价的孩子、有数不尽的“买家”“卖家”、还有十恶不赦的中介。
28岁的吴晓月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女生,在和男朋友分了手之后才发现自己怀了孕。
她不敢和家里人说,也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就打算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中介赵军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就假装自己想收养这个孩子。
吴晓月不知情,在赵军要给她营养费的时候,她甚至拒绝了,最后在赵军不断的劝说下,才收了几千。
她更不知道的是,她的孩子实际上已经被赵军以8万的价格卖掉了。
买孩子的是一对成都的失独夫妻,因为年龄大无法生育了,所以一直都想再抚养一个孩子。
而赵军联系到他们时,骗他们说这是自己的孩子,因为没有抚养能力,所以才卖掉。
这对夫妻在接到孩子的当天,给赵军打了4万元,剩下的4万,打算等他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办下来再补给他。
只是赵军没想到,其实警方已经盯上他很久了。
在那对夫妻出现之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就已经先联系上了赵军。
最先联系上赵军的时候,他的警惕性很高。
“你多大了?你从哪儿看到加的我?你是做什么的?结婚了吗?结婚证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全部答复后,才加上了上官正义。
他给上官正义推的就是吴晓月的孩子,但上官正义没有答应。
为了孩子的安全,警方决定等到吴晓月生产、买卖双方交易后再抓人。
赵军在被抓住后说,这个行业,非常暴利,一个孩子,最起码上万。
并且在网上,为了不让警方查到蛛丝马迹,他们有自己的“行话”。
对话截图里的“补7”,就是补偿代替7万元。
“L”代表领养、“S”代表送养人、“D”代表待产。
赵军只是其中一个极小的环节,虽然网络贩婴案已经被警方打掉好几波了,但还有更多的中介在接连不断的出现。
02.
你以为这条黑色产业链只出现在不知名的网站中吗?
很可怕的是,如果去搜你会发现,贴吧、论坛、QQ群、微信群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
甚至在知乎上搜索“送养”,都能出现很多条相关内容。
在那些群里,孩子的所有信息、价格、是否健全,都会被公开标注。
难以想象,在这背后牵扯到了多少个家庭。
而更可耻的,是卖掉孩子的那些父母。
像吴晓月那种不知情的情况非常少,大部分人都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卖给了人贩子。
被抓的人贩子黄春秋说,他从没拐骗、抢过孩子,大部分都是孩子父母主动联系的他。
小迪是住在呼和浩特的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
他和女朋友都是90后,因为没结婚,俩人谁都不想养孩子,也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于是,他在网上标价8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
这对情侣说,趁现在还没有培养出感情,早卖早合适。
志愿者和他说,孩子已经被云南的人贩子盯上了,他们会以8万买来,再卖出11万。
小迪说他知道,本身就是抱着卖孩子的想法,所以他也不是很在乎。
直到最后警方抓了那个人贩子,他才后怕的退出了所有贩婴聊天群,断了跟买家的联系。
他怕的是什么,不是卖掉孩子之后的后悔,而是怕这件事牵扯到自己身上,会坐牢进监狱!
多么可怕的人,我们认为理所应当的亲情、血缘情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一文不值。
而这不是绝对不是个例。
一名湖北的20岁未婚妈妈,在去年11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
为了卖掉孩子,她需要办理自愿放弃一切证件的证明。
护士长觉得她在办理时不对劲,立马报了警。
后来才知道,对外她谎称这是亲戚的孩子,并且其中一个孩子已经以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
江苏新沂市的一名男婴在群里被叫到了十万元的价格。
志愿者和卖家通过沟通,得知了孩子和产妇住院的照片。
经过警方调查,确定了喊价十万卖男婴的就是婴儿的亲生父亲。
虎毒尚且都不食子,可他们呢。
为了那点钱,怎么就能连怀胎十月的孩子都不要了。
我想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03.
电影《失孤》中的雷泽宽,自从他2岁的儿子被拐卖后,他的人生变了、仿佛一切都没了意义。
整整十五年的时间,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找到自己的儿子。
一次次落空、一次次失望,直到电影结束,他都没能找回自己的孩子。
电影《亲爱的》中,那个被人贩子拐走儿子的中年汉子,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寻找自己的儿子。
他每天举着寻人启事,慢慢说着儿子的样貌和其它具体信息。
说着说着就会红了眼眶:“如果有人……买了我的儿子,请不要给他吃桃子,他对桃子过敏。”
对于那些卖孩子的父母,不要说什么家里没钱养不起。
没钱就别怀、别生。
这是条鲜活的生命啊,不是你用来赚钱的工具。
而那些人贩子,希望你们知道。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团首要分子,拐卖3人以上,强迫妇女卖淫;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偷盗婴幼儿,造成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然,说心里话,我希望只要是人贩子,都能处死刑。
有一个算一个。
因为只要有一个人贩子存在,就是对无数家庭的毁灭式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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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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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一个婴儿卖8万:网络贩婴,一条肮脏到没有人性的产业链》发布于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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