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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婴儿卖8万:网络贩婴,一条肮脏到没有人性的产业链

都说科技是把双刃剑,它既能造福于人类,同时也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带来消极后果。

“网络贩婴”这个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

指的是,仅仅用一台电脑,一个手机,再加上中间人,就可以轻而易举卖掉刚出生的婴儿。

虽然这个词我们可能都是第一次听说,但对于人贩子来说,已经熟的不能再熟。

他们有一套非常常规的流程、有被明码标价的孩子、有数不尽的“买家”“卖家”、还有十恶不赦的中介。

28岁的吴晓月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女生,在和男朋友分了手之后才发现自己怀了孕。

她不敢和家里人说,也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就打算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中介赵军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就假装自己想收养这个孩子。

吴晓月不知情,在赵军要给她营养费的时候,她甚至拒绝了,最后在赵军不断的劝说下,才收了几千。

她更不知道的是,她的孩子实际上已经被赵军以8万的价格卖掉了。

买孩子的是一对成都的失独夫妻,因为年龄大无法生育了,所以一直都想再抚养一个孩子。

而赵军联系到他们时,骗他们说这是自己的孩子,因为没有抚养能力,所以才卖掉。

这对夫妻在接到孩子的当天,给赵军打了4万元,剩下的4万,打算等他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办下来再补给他。

只是赵军没想到,其实警方已经盯上他很久了。

在那对夫妻出现之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就已经先联系上了赵军。

最先联系上赵军的时候,他的警惕性很高。

“你多大了?你从哪儿看到加的我?你是做什么的?结婚了吗?结婚证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全部答复后,才加上了上官正义。

他给上官正义推的就是吴晓月的孩子,但上官正义没有答应。

为了孩子的安全,警方决定等到吴晓月生产、买卖双方交易后再抓人。

赵军在被抓住后说,这个行业,非常暴利,一个孩子,最起码上万。

并且在网上,为了不让警方查到蛛丝马迹,他们有自己的“行话”。

对话截图里的“补7”,就是补偿代替7万元。

“L”代表领养、“S”代表送养人、“D”代表待产。

赵军只是其中一个极小的环节,虽然网络贩婴案已经被警方打掉好几波了,但还有更多的中介在接连不断的出现。

02.

你以为这条黑色产业链只出现在不知名的网站中吗?

很可怕的是,如果去搜你会发现,贴吧、论坛、QQ群、微信群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

甚至在知乎上搜索“送养”,都能出现很多条相关内容。

在那些群里,孩子的所有信息、价格、是否健全,都会被公开标注。

难以想象,在这背后牵扯到了多少个家庭。

而更可耻的,是卖掉孩子的那些父母。

像吴晓月那种不知情的情况非常少,大部分人都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卖给了人贩子。

被抓的人贩子黄春秋说,他从没拐骗、抢过孩子,大部分都是孩子父母主动联系的他。

小迪是住在呼和浩特的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

他和女朋友都是90后,因为没结婚,俩人谁都不想养孩子,也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于是,他在网上标价8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

这对情侣说,趁现在还没有培养出感情,早卖早合适。

志愿者和他说,孩子已经被云南的人贩子盯上了,他们会以8万买来,再卖出11万。

小迪说他知道,本身就是抱着卖孩子的想法,所以他也不是很在乎。

直到最后警方抓了那个人贩子,他才后怕的退出了所有贩婴聊天群,断了跟买家的联系。

他怕的是什么,不是卖掉孩子之后的后悔,而是怕这件事牵扯到自己身上,会坐牢进监狱!

多么可怕的人,我们认为理所应当的亲情、血缘情在他们身上,显得那么一文不值。

而这不是绝对不是个例。

一名湖北的20岁未婚妈妈,在去年11月生下了一对双胞胎。

为了卖掉孩子,她需要办理自愿放弃一切证件的证明。

护士长觉得她在办理时不对劲,立马报了警。

后来才知道,对外她谎称这是亲戚的孩子,并且其中一个孩子已经以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

江苏新沂市的一名男婴在群里被叫到了十万元的价格。

志愿者和卖家通过沟通,得知了孩子和产妇住院的照片。

经过警方调查,确定了喊价十万卖男婴的就是婴儿的亲生父亲。

虎毒尚且都不食子,可他们呢。

为了那点钱,怎么就能连怀胎十月的孩子都不要了。

我想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03.

电影《失孤》中的雷泽宽,自从他2岁的儿子被拐卖后,他的人生变了、仿佛一切都没了意义。

整整十五年的时间,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找到自己的儿子。

一次次落空、一次次失望,直到电影结束,他都没能找回自己的孩子。

电影《亲爱的》中,那个被人贩子拐走儿子的中年汉子,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寻找自己的儿子。

他每天举着寻人启事,慢慢说着儿子的样貌和其它具体信息。

说着说着就会红了眼眶:“如果有人……买了我的儿子,请不要给他吃桃子,他对桃子过敏。”

对于那些卖孩子的父母,不要说什么家里没钱养不起。

没钱就别怀、别生。

这是条鲜活的生命啊,不是你用来赚钱的工具。

而那些人贩子,希望你们知道。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团首要分子,拐卖3人以上,强迫妇女卖淫;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偷盗婴幼儿,造成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然,说心里话,我希望只要是人贩子,都能处死刑。

有一个算一个。

因为只要有一个人贩子存在,就是对无数家庭的毁灭式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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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一个婴儿卖8万:网络贩婴,一条肮脏到没有人性的产业链》发布于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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