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日常迷惑行为又出现了,网友发现自己曾经身背巨额债务,而自己对这笔贷款既不知情,也未曾见过。对此浦发银行分行回应称会统一处理并书面回复。
综合自|澎湃新闻、凤凰网财经、中新网、时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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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再困难我也没敢去银行贷款,就怕一己之力无法偿还,想着日子总会好起来的,但天意弄人。”
近日,一则在微博控诉浦发银行违规放贷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银行违规放贷这个话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
微博名为@ciao858的程女士在微博发布帖子,称在银行办事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意外发现,自己分别于2011年及2012年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
“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据网友说,自己从来没有贷过款,那这从天而降的1200万债务,到底是何人操作的?
1.
/ 签字是假的,指纹是假的,
只有放出去的钱是真的 /
据程女士的儿子杨先生描述,程女士对两笔贷款毫不知情,贷款合同的复印件显示,两笔贷款合同中涉及到他母亲的签字及手印均为冒名签署,他们多次到银行申诉,均被搪塞、阻挠。
虽然征信报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当时那种晴天霹雳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觉令程女士今生也忘不了。
▲当事一方在微博发文称不知情下被贷款1200万。上下滑动查看
杨先生提供的征信文件显示,程女士名下前述两笔贷款的担保方式是质押,还款期数12期,还款频率每月一次,均已结清。
▲程女士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在银行借款共计1200万。受访者供图
两份盖有银行公章的《个人借款合同》显示,前述贷款被打入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相关账户。
合同上有程女士的签名和指印。但杨先生否认母亲曾签署前述文件,并称合同上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伪造。
▲涉事的贷款合同。受访者供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已经赴银行查看相关资料,将配合相关调查。
既然都是伪造的,这1200万又是如何贷出来的呢?对此,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分行会统一处理并书面回复。
有网友评论称:
作为股份制银行,内控应该更加健全严厉,可是出现的问题却十分严重。
早在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就因违规放贷755亿被罚款4.62亿元,2019年10月浦发总行也因此被罚款130万元。
据公开报道,2018年1月,银监会公告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而这些只是银行违规的“冰山一角”。
2.
/ 莫名背上巨额债务,并非个例 /
之前八妹报道过一名女子莫名在建行背上4000万贷款担保。
浙江网友陈女士发微博称,自己在身份证未丢失、目前也没有建行银行卡的情况下,却通过深圳一家建行为当地企业背上了4000万元的担保,而自己毫不知情。
经询问,银行方面解释称,是因为原贷款保证人与该微博用户同名同姓,银行员工提交信息时操作失误,从而导致这一“乌龙”。
如果是系统录入的失误,前提是受害者需要先期在建行开过户并在系统中有相关信息。据陈女士本人介绍,她在7、8年前上学时使用过建行卡,但在毕业之后注销了。那现在系统中是否还存有陈女士的个人账户呢?
“80%的可能性,是建行员工联合企业搞鬼。”一名银行客户经理对八妹表示。而建行员工近期频繁被曝光涉及多起贩卖客户隐私黑产案件。
无独有偶,江西男子项先生莫名“负债”2239万元。
2016年12月,项先生因创业开网店,急需资金周转,去银行贷款查看征信记录时,发现在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有一笔贷款审批纪录,显示曾在银行贷款3920万元,其中2239万元没有还已逾期。
2018年9月,项先生拿到了司法鉴定书,结果显示指纹和笔迹都不是他本人的。对项先生“被担保”一事,江西银监局答复称,银行存在系列违规问题。
3.
/ 银行该负什么责任? /
对于发生的多起冒名贷款事件,专家指出,银行员工在放款时首先应严格审核贷款人的身份信息。
而如果“被贷款”的原因是银行有“内鬼”,则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控制。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也就是说,对借款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是银行发放贷款时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银行完全有责任、有义务避免“被贷款”事件发生。
一再出现的“被贷款”现象,反映出部分银行机构在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尤其在放贷管理和制度执行上存在松懈和缺陷。而近年来,完善银行机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已成为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约束问责制度,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警示和惩处。另外,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其守法尽职意识,规范处理相关业务,做好事前防范。
另外对于个人来说,个人信用记录是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要经常留意自己的征信情况,以免在不知情下被不良机构或业务员“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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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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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1200万,做梦也没敢想”被罚款4.62亿的浦发分行,又现违规放贷》发布于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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